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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禹鼎与《尚书·酒诰》 ——西周初年禁止令

发布于:2021-01-16 被浏览:3925次

酒文化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。人开心的时候,就要喝酒助威,烘托气氛。但是,如果把握不好,就会“心为天,思为地狱”。古人有句话:“浓酒虽好,但千万不要喝太多。”过量饮酒不仅对身体有害,而且容易出错。近年来,全国范围内对酒后驾车的查处取得了显著成效。“不要边喝酒边开车,不要边开车边喝酒”的口号深入人心。地方政府部门也对公共执法人员晚餐饮酒做了很多限制,俗称禁酒。通过政策限制人们的饮酒行为在中国历史悠久。最早的禁酒可以追溯到3000多年前的西周早期。

《殷鉴不远》出自《诗经大雅荡》,意思是周朝的后人要以商朝灭亡为戒,后来一般意思是前人的教训指日可待。周朝灭亡商朝后,周人深刻反思商朝灭亡的原因,认为“酗酒”是其中之一。

那么商人喝酒到什么程度呢?据《史记殷本纪》记载,商纣王以酒为池水,以肉为林,男女可以裸奔嬉闹,通宵饮酒作乐。这是司马迁对商纣王嗜酒的描述。文献记载中可能有夸大成分,但考古成果毋庸置疑。多年来,考古发掘出土的商代酒器不仅品种丰富(爵、子、吉、子、zh、子、尊、子),付豪是王上武定的配偶,墓中共出土149件酒器。商人的饮酒习惯可见一斑,自然成了新生的周朝总结教训的反面教材。

生动描述这一历史事实的青铜器是西周早期的大羽毛球。大禹鼎出土于清道光初年宝鸡市岐山县李村,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。

该装置立于耳上,沿平边向外折叠,折口,鼓肚,垫底,三个圆柱脚;口缘下饰兽面,足根饰兽面,均为云雷纹产。19行和291个字刻在容器内壁上。它高101.9厘米,直径77.8厘米。

铭文分为两节,第一节是周康王对坛子的警告,第二节是周康王对坛子的奖励。用警告的话说,周康王说:“酒不敢吃醋.听说尹病危,但尹汴侯、典、皆枉然,醉于酒色,故失师也。”大意是:“我不敢纵酒.听说商朝因为他们在朝鲜的各级王公大臣喝酒而失去了命运,所以完全失去了民心。”为了避免重蹈商朝灭亡的覆辙,周康王明确要求他的官员不得饮酒,这是对他们的“禁令”。

那么这项禁令的效果如何呢?

考古发掘表明,西周早期仍有大量陪葬贵族墓葬的酒器,如戴家湾墓地、石家山墓地、竹园沟墓地等。以及高家堡的郭戈墓地、泾阳、陆毅太清宫的长子口墓、滕州的张骞墓地等。所以有些学者认为这种“禁酒”是失败的。其实不是。虽然这些墓中埋有许多酒器,但墓主人不是周人纪。刘立河河燕国墓地出土的酒器数量明显少于食器,而燕国是召公的封建国家,召公是姓姬的周人。所以这种“禁酒”的适用范围大概仅限于姬姓的周人,非姬姓贵族不受此令约束。

周人禁酒,但也不是完全禁酒或滴酒不沾。河燕墓出土的轲桓是燕国第一位君主柯制造的酒器,说明饮酒尚可。《尚书酒诰》:“喝酒只是牺牲,德国不会醉。”意思是祭祀期间只能喝酒,要用道德支撑,不要喝醉。《酒诰》规定了饮酒的场合并限制了饮酒量。由此可见,“禁酒”的本质是在周玑人饮酒的地方限制饮酒次数,控制饮酒量。通俗的说就是少喝。

周人颁布禁止令后,开始探索自己的礼制。到了西周中期,周人形成了“丁琪媛制”,鼎和仓都是食器。爵、健、健、健、尊、糜、羌、夷等酒器在西周初、中期逐渐减少、消失。中国青铜时代的礼制,由商贾重酒变为周人重食。殷遗民经过几十年的潜移默化,最终抛弃了自己的酒和礼器,融入了周人大家庭。从长远来看,周人的“禁酒”无疑是成功的。

“少饮酒”不仅对周人影响深远,对当代人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酒驾事故、醉酒、酒后失态、公职人员非法饮酒等新闻。一个接一个出现。这些事件总是提醒我们,警钟长鸣,阴剑已不遥远。

转载自秦州家乡陈仓

标签: 禁酒令 酒器 墓地